辽宁省瓦房店市一女子为给父亲“报仇”,在案发23年后写了一本16万字小说,多处影射当年查处其父亲偷窃的警察。
警察悲愤交加,将该女子告上法庭。最终,法院判被告侵害原告名誉权,并在瓦房店市新闻媒体公开发表道歉书,赔偿原告精神抚恤金2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