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北京市部分企业“秘密工资制”等规定,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柏澜表示,明年起各用人单位必须明示工资制度。
除职工未完成生产任务、违反劳动纪律等4种情况外,用人单位不得扣减职工工资。(新京报)